GK2017-04:丽江市级政府集中采购丽江市公安局“丽江公安资源汇聚平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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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公安局 “丽江公安资源汇聚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编号: GK2017-04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我中心受丽江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该单位“ 丽江公安资源汇聚平台”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本项目开标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现场公证。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GK2017-04; 2.2 采购单位:丽江市公安局 2.3 项目名称:丽江市公安局 “丽江公安资源汇聚平台”采购项目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预算:*******.00元 2.6采购内容:详见《项目采购一览表》说明:(1)本项目只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2)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内硬件设备交货,90天内软硬件调试完毕,系统上线运行;(3)项目实施地点:丽江市公安局;(4)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软件须提供3年的免费升级服务,3年之后须对软件升级给予价格优惠。软件和应用系统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和验收以后三年质保期内,如采购人新开发应用系统、新增数据资源库等系统需要与本项目建设系统进行对接时,中标人(或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原厂商)须免费开放接口,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系统对接和联调测试。 2.所有硬件产品均须提供原厂5年免费质保,5年内提供免费的配件和备件(所有硬盘不返还)。 3.根据丽江数据情况和应用要求,提供开发支持服务,包括大数据平台功能模块选用、平台接口调用、页面开发、性能优化等,提供大数据应用开发能力。 4.重大节假日、关键案事件期间或当对网络进行重大操作,数据类型进行新增时,提供值守支持和保障服务,协助预防重大故障的产生,或者可以在故障时立即获得原厂的技术支持。 5.针对本项目的软件配置、硬件配置、运行状态、性能等各项内容,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检查和分析,发现软、硬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书面形式报告。 6.提供必要的现场开发、集成、建模服务,满足项目要求。 7.提供至少1名固定驻场服务工程师,验收后起驻场服务期限一年。驻场服务工程师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可以对平台后期的数据处理、模型开发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驻场地点由招标人指定。驻场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听从招标人对工作的安排。 8.要求提供3×365×24小时的售后服务,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修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重大故障不超过48小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按规定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的合法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2) 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所提供的硬件、软件、技术资料、工程材料是合法途径取得,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承诺文件。(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针对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按要求提供相关软件系统的原型演示(且必须为真实公安应用环境中的原型系统),向评标专家组成员详细介绍技术关键点、系统功能点、应用案例等,此环节将作为投标评分的组成部分。(5)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所有合同产品的需求调研、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及维护期内的运维及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并按照采购一览表进行分项报价。(6)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a)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投标货物是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整个项目建设,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9)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7) 投标人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 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ljggzyxx.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网上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30日上午8:30 。 5.2网上递交: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jggzyxx.cn/)(说明:指当地门户网站或交易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 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3楼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ljggzyxx.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丽江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黄张平集采机构: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系人:王清艳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邮政编码:674100 开户名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江大研分行账 号:****************0067-02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源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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