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叶城县公安局采购警务站灯箱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KSYCX(GK)2017-74号

【县级】叶城县公安局采购警务站灯箱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KSYCX(GK)2017-74号

叶城县公安局采警务站灯箱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KSYCX(GK)2017-74号

叶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KSYCX(GK)2017-74号

2、招标项目名称: 公安局采警务站灯箱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叶城县公安局

4、采购机构名称:叶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警务站灯箱 数量:2052个 预算金额:100.55万元

6、采购用途:社会治安防控

7、项目预算金额、实施地点、供货时间、详细技术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的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直接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除外)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具由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法人及被授权人);

(5)开标现场资质审核时,必须提供2-4项证件原件及相关专业资质材料原件(公证件及彩印件为无效证件)。

9、招标文件取得方式: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向采购中心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拷贝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25日(开标五日之前截止)(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北京时间9:45-10:30到叶城县政府采购中心签到登记进行投标确认,过期不予签到,未签到投标单位,投标将被拒绝。

11、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执行,对本地企业给予报价6-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12、标书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1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2份)应于2017年9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叶城县六个中心会议室(叶城县工业园区纬三路);

15、采购机构地址:叶城县六个中心(叶城县工业园区纬三路)

16、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汇入帐号(履约保证金不得汇入此账户)

收款单位:叶城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开户行:叶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雪域大道信用社

账号:****************82682 行号:********0387

注:送交投标文件时,须先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必须以公司名称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姓名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该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废标或者无效投标的,责任全部由相应投标人承担。)

17、拷贝招标文件及投标确认联系人:蔡金 刘贝

联系电话:0998—******* 传真:0998-*******

18、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9*****060

叶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11日


标签: 灯箱 警务站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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