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桩号24+911.184-25+941.226段)招标公告

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桩号24+911.184-25+941.226段)招标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铁山河整治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桩号24+911.184-25+941.226段)(花都段计量井及连通管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水规划[2017]5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桩号24+911.184-25+941.226段)(花都段计量井及连通管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桩号24+911.184-25+941.226段)(花都段计量井及连通管标段)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工联系电话:020-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5*****478

设计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

四、工程建安投资额:工程投资额约530万元,工程建安费为514.950680万元,本项目监理最高限价15.219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级别为II等大(2)型,管道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日最大取水规模为100万m3,最大取水流量为11.6m3/s。本次招标负责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桩号24+911.184-25+941.226段)(花都段计量井及连通管标段)施工监理工作,工程范围为穗水规划[2017]59号批准桩号:25+862.793-25+941.266(对应施工图桩号:25+925.785-26+004.258),该段位于花都水厂管理区范围内,含输水管线(钢管外包砼DN3036长约50m)、检修阀井(长*宽*深:7.0m*8.5m*6.0m)、流量计井(长*宽*深:7.0m*8.5m*6.0m)、调流阀井(长*宽*深:7.0m*23.9m*9.8m)及连通管等。施工采用明挖施工,施工完工后,对周边环境进行修复。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结算完成及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3、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9日至2017年9月13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0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4、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5、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网页截图,并提供《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

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43号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致招标人: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桩号24+911.184-25+941.226段)(花都段计量井及连通管标段)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在职人员。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源 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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