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分公司罐区部分储罐等增上油气回收降低VOC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济南分公司罐区部分储罐等增上油气回收降低VOC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济南分公司罐区部分储罐等增上油气回收降低

VOC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济南分公司罐区部分储罐等增上油气回收降低VOC改造项目已由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罐区部分储罐等增上油气回收降低VOC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济南分公司技[2017]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济南分公司罐区部分储罐等增上油气回收降低VOC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济南分公司罐区部分储罐等增上油气回收降低VOC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26号济南分公司院内。

2.3建设规模:新建1500m3/h柴油吸收塔1座,新建8000m3/h污水处理厂催化氧化设施1套等。

2.4建设投资:概算投资4512.8万元。

2.5计划工期:134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 /。

2.7标段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详细设计、采购、施工、交工、保修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炼油工程专业甲级和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2和压力容器D2设计许可证;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5)2014年以来有VOC治理项目的设计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化工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以来有VOC治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十日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7年9月12日8时30分至2017年9月18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17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附5091室。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91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26号;

邮编:250101;

联系人:诸葛屹东;

电话:****-********

电子邮箱:yidong668@126.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红梅;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lihongmei.tjsh@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油气回收 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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