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招标公告

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招标公告

2017年牡丹江市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2017年牡丹江市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已由国土资厅发【2017】5号文件、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7】-526号文件批准实施,采购人为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牡丹江市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牡丹江市

2.4投 资 额:约41.5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6采购项目的用途、简要技术要求:2017年牡丹江市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采购范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对分等参数的调查监测、耕地质量等别年度监测、耕地质量定级与农用地估价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计划服务期(或合同履约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4年09月1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评估A级资质;其中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地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为保障工作质量技术单位从事过黑龙江省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且技术单位要掌握数据库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3)参加此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投标期间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近三年(2014-2016年)从事过国家级土地方面重大项目一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合同或中标(成交)结果);

(5)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公告发布期限内开具有效。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供应商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建通公司一楼)报名室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如四证合一提供四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www.gsxt.gov.cn)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土地评估A级资质

(6)参加本项目人员需提供土地评估师资格证(本项目要求项目人员5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半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可查询的社保局电话)、外省企业还须提供社保机构发放的密匙和养老保险查询网址、登录账户密码等,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

(7)近三年承担过的业绩佐证资料(真实、有效)。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9)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10)外省企业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备案材料

(11)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12)投标承诺

以上证件需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到在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建通公司一楼),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递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成功的企业,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建通公司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招标文件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免费提供电子版。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建通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6.3投标人应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8.其他要求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ss_c=ssc.citiao.link"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8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以下时限内提出质疑: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3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邮 编:157000

电 话:187*****06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老年活动中心六楼

邮 编:157000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2017年9月11日





标签: 监测 调查评价 耕地质量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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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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