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一匡街跨伊通河桥标志标线工程
长春市一匡街跨伊通河桥标志标线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JGJZ2017J-C33-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一匡街跨伊通河桥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223号文件《关于一匡街跨伊通河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一匡街跨伊通河桥标志标线工程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5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须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后)内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项(投标人提供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执行吉建招[2017]6、9号文件)。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至 2017年9月1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
4.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以及报名时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规定收取300元成本费,电子评标专用光盘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司伦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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