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河源镇联合村可繁母牛养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河源镇联合村可繁母牛养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源镇联合村可繁母牛养殖项目 | ||
品目 |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饲养动物及其产品/活牲畜/牛 | ||
采购单位 | 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伊通满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2日10: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2日08:30至2017年09月18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13: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 ||
预算金额 | ¥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绍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99 | ||
采购单位 | 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绍伟139*****0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雪****-********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二次).doc |
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源镇联合村可繁母牛养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源镇联合村可繁母牛养殖项目
项目编号:JLZX2017-1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绍伟
项目联系电话:139*****0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
联系方式:刘绍伟139*****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雪****-********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JLZX2017-127
1.招标条件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就河源镇联合村可繁母牛养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源镇联合村可繁母牛养殖项目
项目编号:JLZX2017-127
招标范围:购进可繁母牛(43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 65万元
交货地点:公主岭市境内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质量标准:健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企业或组织;
3.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5 拒绝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期间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领取方式:请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打印扫描件一套)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打印扫描件一套)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打印扫描件一套)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
(5)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加盖公章一份)
(6)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彩色打印扫描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打印扫描件一份)
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一律采用转帐形式,应在2017年10月9日16时00分前递交到招标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并注明用途:“(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绍伟 电话139*****0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联系人:周 雪 电话:****-********
帐户名称: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158*****9163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营业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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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08:30至2017年09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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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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