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执法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贺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车辆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7货字243号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汽车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后附第三章)。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肆佰元整(¥396400.00)。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应为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1.供应商必须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hzggzybm.cn)完成网上报名并下载询价采购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否则,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2.具体操作方法参见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3.咨询电话:****-********.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9月15日下午5:30分止。5.询价采购文件售价:每本50元,售后不退。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注:保证金必须要求从投标单位银行转入本中心指定账户,不允许以现金方式缴纳,以现金方式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前没有足额交纳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若为本中心会员供应商或原已缴纳保证金的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桂林银行贺州支行 账号:****************10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报名合格后,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部,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十、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3号联系人及电话:王晖,****-********.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四、五楼联系人及电话:何嵩,****-********.监督部门: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贺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7年9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车辆 综合执法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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