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户委托,我中心现就数码相机、音频功放、音箱、手持式无线话筒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AY08373
(二)采购内容: 详见《政府采购投标报价表》
(三)报价人须知:
1、2008年10月15日上午10时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或传真报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安远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传真: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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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后续服务等全部交货前的所有费用。
3、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4、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由中标单位与用户单位签订。
5、交货地点和时间:08年10月20日前交付用户单位使用。
6 、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7、报价文件包括:①投标函;②政府采购投标报价表③偏离表、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8、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
9、评标:招标方将设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招标方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0、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查安远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 址:安远县濂江路55号三楼(原中国银行大楼)
安远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询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