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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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答疑纪要

1、评标定标办法——Ⅱ、符合性审查第2.2条款更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0条款)要求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打印(格式可扩展)、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投标承诺书内容更改后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2、评标定标办法——Ⅱ、符合性审查增加第2.10条款“含税及甲类劳保的总承包价未响应工程发包价的”。
3、招标文件第10条款中“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更改为:“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或代理机构的收款凭证”
4、招标文件格式“第八、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更改为:“第八、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或代理机构的收款凭证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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