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虎鹿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设类)项目招标公告
东阳市虎鹿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设类)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阳市虎鹿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设类)项目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7]200号
********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阳市虎鹿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设类)项目经东土整(20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东阳市虎鹿镇夏程村、东山村、孙宅、塘村、下东村、坑门里。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面积1114.4865亩包括排水沟、田间道路等建设项目;
计划工期:3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预算价为*******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6">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专业之一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3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专业之一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为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的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17年6月、7月、8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 200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400 元。
5、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
5.3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投标企业未办理2017年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盘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各5份。
招标人:东阳市虎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吕凯 620576
招标代理单位: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杨军 135*****657
****************.rar">点击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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