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农业委员会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创建项目招标公告
清徐县农业委员会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创建项目招标公告
清徐县农业委员会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创建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清徐县农业委员会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7-A17-GK-018
二、项目名称:清徐县设施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创建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本次招标采购共分两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畜禽粪便肥827万元
第二包配方肥72万元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畜禽粪便处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在清徐县域及周边15公里内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生产设备、条件符合畜禽粪便处理要求,各项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3)化验仪器设备齐全,化验室面积50平方米以上,化验人员2人以上。
(4)材料堆放场地面积达50亩以上,年处理畜禽粪便总量达15万吨以上。
配方肥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山西省内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人员,具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等有效证件。
(2)生产设备、条件符合配方肥生产要求,各项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能力,能开展配方研制、能按照配方生产配方肥。化验仪器设备齐全,化验室面积50平方米以上,化验人员3人以上。
(4)有专门的农化服务组织,具备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的能力。
五、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如供应商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3、投标保证金:第一包:十万元整
第二包:壹万元整
本次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人从其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全额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汇款单上的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汇款单备注栏注明“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10月8日下午5:00前进账,没有进账的投标无效(以收款人银行进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清徐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清徐县农村商业银行清源支行
行号:********3077
七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
2、地点: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徐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牛跃萍
联系电话****-*******
集采机构: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仰红 张静
联系电话:0351–*******
地址: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清徐县文源路东段盛地小区政务中心三楼,清徐县电业局对面)。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17年09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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