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宏发创新创业园研发楼、标准厂房1~8栋部分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道县宏发创新创业园研发楼、标准厂房1~8栋部分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道县宏发创新创业园研发楼、标准厂房1~8栋部分装饰工程已由 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道发改投【2015】66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以道发改许准字[2017]88号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道县城乡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道县宏发创新创业园研发楼、标准厂房1~8栋部分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道县宏发创新创业园内; 2.3规模:道县宏发创新创业园新建研发楼、标准厂房1~8栋部分装饰工程,墙面喷刷涂料102100m2 、天棚喷刷涂料151000 m2等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71.43万元;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2.8招标范围:道县宏发创新创业园研发楼、标准厂房1~8栋部分装饰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道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均需提供交费发票或社保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社保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交费清单、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4.2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①当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②当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9家入围,具体方法如下:查验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或授权委托人身份,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入围抽取。入围随机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进行抽取,投标人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号;第二轮:将投标人抽取的代码球置入摇号机,由招标人代表启动摇号机,第一个摇出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个入围投标人,第二个摇出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个入围投标人,以此类推,抽取9个入围投标人进入下一程序,其余为未入围投标人”。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通过再次查验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或授权委托人身份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 ¥70000 .00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10月17日上午10时00分之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开户名称: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账号: 4305 0171 2308 0918 8888-30735.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 ¥37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时00分之前。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前转为合同履约金;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按两笔分别转入指定的托管账户。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冷水滩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特别说明根据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建筑和房地产等行业税收征管实行项目库管理的通知》,承包人为非本县建筑企业的,中标后,应当依法在我县设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并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我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我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我县缴纳相关税费。如中标人不按规定在我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同时发布。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道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道县城乡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地址: 道县文化路158号 联系人:阳先生 电话:180*****999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01、502房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31*****2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工程 厂房 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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