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渠特色小镇PPP项目资格招标公告

安宁渠特色小镇PPP项目资格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特色小镇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乌鲁木齐市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缓解地方政府短期资金压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新区特色小镇的投资、运营,提升服务效率及特色小镇运营管理水平,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启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特色小镇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本次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兹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特色小镇PPP项目

项目编号:XJTF(GK)2017ZF325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西北部,与地窝堡机场距离约8公里,南临市区,新建的新疆大学位于基地东侧,西侧和北侧周边有六十户乡哈族特色民俗村、河西村园林基地、青湖蔬菜基地等美丽乡村群落,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37.5亿元,含5个子项目,先行启动子项目一。

子项目一(时尚创意工坊示范基地)工程总投资为7.7亿元,占地面积为178350㎡,位于安宁渠特色小镇北部,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 17.7 万平方米,地下约建筑面积 4.1 万平方米,室外工程面积约为 13.4 万平方米。

本地块内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包括数字传媒中心、创客空间、健康体验中心等居住、办公、商业及公共配套建筑),水系绿化工程(包括铺装、绿化、水景、灌溉、小品级城市家具等),道路工程(包括范围内各级街道、巷道、建筑前道路等),给水工程(包括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排水工程(包括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电力工程(包括路灯照明、公交车站广告牌、交通指示灯预留电源、电力管道等),通信工程(包括广电、网络、电话线缆、通信管道等),供热工程(包括一次供热管网、二次供热管网、换热站等),燃气工程(包括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等),环卫工程(包括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生活垃圾清运系统、环卫公共配套设施、环卫保洁车辆等)九类。

三、PPP运作方式

(一)项目实施机构及采购人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政府)授权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二)PPP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合作期不低于25年(包含建设期及运营期,建设期不超过2年)。合作期内,中选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将负责本项目范围内:

1) 特色小镇的整体规划及设计;

2) 配套基础设施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3) 创意产业园区物业管理;

4) 其他基础设施及公共项目的维护等综合服务;

5) 提供招商引资等产业导入及产业发展服务。

最终PPP运作方式以审批通过的PPP实施方案为准。

(四)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不低于25年(包含建设期及运营期,建设期不超过2年)。

(五)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回报由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和超额收益分配收入构成。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设施和运营服务,在运营期内,政府方根据可用性绩效考核结果,按年等额计算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的项目年可用性服务费;根据运维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应支付项目公司的项目年运维绩效付费。本项目使用者付费部分主要包括房屋出租收入及停车费收入等。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整;

3、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整;

4、 2013年1月1日以后,作为社会资本累计投资或施工过项目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PPP项目(PPP、BOT、TOT、ROT、DBFO等);

5、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壹级及以上。

6、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方应同时满足第1、2、3、4、6项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同时满足第2、3、6项要求;联合体之一需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壹级及以上资质;

8、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0、 其他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携带: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五副共六份,同时附U盘一个)面送至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1306室。

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资格预审时间(开标)为:2017年10月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1306室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制合格申请人数量。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联系人:覃德娟

联系电话:****-*******转8011


采购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A座7楼

联系人:撒玉宝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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