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卷烟营销部周转仓库及经营设施建设

临漳县卷烟营销部周转仓库及经营设施建设

1、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临漳县卷烟营销部的临漳县卷烟营销部周转仓库及经营设施建设 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南临人民路,东临相州街,建筑面积 2951 平方米,项目投资约300 万元,建筑规模:业务用房,4层,砖混结构;周转库房,1层,砖混结构。
2.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临漳县卷烟营销部周转仓库及经营设施建设工程,合同估算价 300万元。
2.4 预计工期 20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 1 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10 月13日至10月1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持施工企业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单位资质证书,到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漳分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8 年10月20日14时30分~ 15时00分送至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漳分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临漳县卷烟营销部周转仓库及经营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8 年10月21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400 元。

招标人(章):
地址:邮编:
联系人:赵志敏 、冯海军电话:****-*******158*****028158*****199

招标代理机构(章):
地址:邮编:
联系人:王瑞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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