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建设局的淮滨县洪河路南段(淮河大道至兴隆街段)工程招标
淮滨县建设局的淮滨县洪河路南段(淮河大道至兴隆街段)工程招标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___{SZ*******-1}____
1、 {淮滨县建设局} 的 {淮滨县洪河路南段(淮河大道至兴隆街段)工程} ,已由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房屋建筑工程,概算投资66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已落实到位。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淮滨县洪河路南段 ;
2.3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08} 年 {11} 月 {9}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9}年 {2} 月 {9} 日,工期 {9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工程} 。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否则无权购买标书。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淮滨县科苑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 {13} 日至 {2008} 年 {10} 月 {19}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7、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为 2008 年 11 月 3 日15时30分,提交到 {淮滨县科苑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淮滨县建设工程发承包交易中心)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淮滨县建设局}
办 公 地址: {淮滨县建设局}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6*****362
招标代理机构: {淮滨县科苑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北城大棚街西侧}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朱女士
日期: 2008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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