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安系统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招标公告

2016年公安系统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招标公告



关于蒲城县公安局2016年公安系统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蒲城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蒲城县公安局2016年公安系统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蒲城县公安局2016年公安系统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项目

2、项目编号:GXTC-********

3、采购人:蒲城县公安局

地址: 蒲城县城关镇正街二号

联系方式: ****-*******

4、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成长大厦21层

联系方式:***-********-***

5、采购内容和要求:110指挥信通、警用器材、电脑、打印机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预算:181.1万元

6、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5)须提供主要产品电视墙、首长决策室系统设备、对讲机、红紫外照相机、照相机、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成长大厦21层。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 下午14:00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 下午14:00

投标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成长大厦21层开标室

10. 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雷双标、王伟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18@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账 号:1299 0545 5810 10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2017年9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转移支付 公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