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延庆县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延庆县节约能源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延庆县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8]1596号文件批准建设。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延庆县节约能源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延庆县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我县所辖唐家堡等 30个村实施阳光浴室工程,主要包括:建设30座浴室,总建筑面积约6420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约2700平方米;安装淋浴喷头480个;配套建设简易污水处理设施、生物质炉作为热水辅助热源和冬季采暖热源以及智能IC卡控水管理系统。
2、招标范围: 土建工程
二、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企业年检合格,具有安全生产许
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三、报名条件及时间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同类工程业绩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各投标单位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包括:1.法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确定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3.拟投入本工程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以上人员需真实有效,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在施工中更换,否则因此造成的合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 同类工程业绩。5.投标单位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被邀请参加本工程投标。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08年10月13日—2008年10月17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至日期为2008年10月17日。
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08年10月20日9:00—16: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图纸押金500元. 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夏都宾馆背面一层
联系人:李晓敏
电 话:139*****935
传 真:********
备 注:报名前提前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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