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行道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 SG1205G17012 公告发布日期: 2017-09-12
报名开始时间: 2017/9/12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9/18 15:30:00
报名地点 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三和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王伟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东商业街人行道及行道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 庆安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商业街东段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东商业街人行道及行道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1205G17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商业街人行道及行道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已由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2017】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安县城镇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源为政府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哈尔滨市三和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商业街人行道及行道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庆安县商业街东段

2.4资金来源及总投资:政府自筹,198.26万元。

2.5建设规模:铺设地砖8510平方米,边石1210,树池177个,拆除砖地面7051平方米,水泥路面1016.4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市政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投标企业自行通过人民检察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的查询(查询日期需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小班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具有合格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提供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格式见附件1)

3.9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且必须参加投标全过程活动。登记时需提供拟投标企业的小班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且与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一致,以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截图为准。)在企业所在地的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近期(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密钥等以供核验)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以及经备案的劳动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不含周六、周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广盛街绥化学院对面弘坤玉龙城北侧)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广联达清单光盘每张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资质证书可不携带原件,仅携带复印件即可,若复印件的二维码不能扫描,将不予认可;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企业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可查询的网站及账号密码、密钥等以供核验)、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拟投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要求市政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市政专业,工长1人、质检员1人、岗位证书,及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投项目班子近三个月投标企业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密钥等以供核验)、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9月至今)至少有一项以上类似业绩(人行道及行道树改造工程;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纸质网页版招标公告、纸质网页版中标公示(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须同时提供可查询网址,网址必须为国家指定官网或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网站,网站查询不到相关业绩视为登记无效。如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网站显示年限的原因,查询不到业绩信息的,需经当地政府招标主管部门或省市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登记时须同时提供,五项缺一不可,招标人将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登记无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日期之后,原件)

(11)投标报名承诺(需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

(12)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请潜在投标人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广盛街绥化学院对面弘坤玉龙城北侧)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安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三和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滇池东路2123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常冬雪

电 话:0451— ********

电子邮件:hrbshzb@126.com

2017 年9月12日

附件1:

投标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 (■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货物)投标活动;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单位的人员,且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投标保证金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存入招投标办公室指定的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不出现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负责人签字问题;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

不与其他投标人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经济补偿;

不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一家企业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不转让、出租、出借资持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庆安县建筑市场清出等有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需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年 月 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 198.********68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道树 人行道 商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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