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镇河道水环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木兰镇河道水环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通知,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30日组织专家对木兰镇河道水环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一、招标项目:木兰镇河道水环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195000元/年,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论证事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五、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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