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电厂2017-2019年标示牌制安招标公告

景洪电厂2017-2019年标示牌制安招标公告

景洪电厂2017~2019年标示牌制安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以下简称:景洪电厂)采用自筹资金,就景洪电厂2017~2019年标示牌制安(招标/合同编号:JHDC2017/T3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景洪电厂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老大桥上游约5km处,距昆明公路里程约575km,是云南省境内澜沧江中下游河段规划八个梯级电站中的第六级。从昆明市到景洪市运输方式有陆路运输及航运输两种,其中陆路运输为全程高速。电厂坝后地面厂房共装5台350MW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750MW,水库具有季调节能力,其上游的糯扎渡及小湾电厂具有多年调节水库。电厂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防洪、城市供水、旅游等综合利用效益,是电力系统中的主力电厂,在系统中担负基荷及调频、调峰和事故备用任务。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电站已于2009年6月全部投产发电。本次招标项目为:景洪电厂2017~2019年厂房及营地等区域标示牌制安,主要包括电厂生产管理厂房内及营地等区域的标示牌制作安装。

(2)本次招标范围

设备标示牌制作、安装;建筑物标示牌制作、安装;警示牌制作、安装;介质流向标志制作、安装;设备转向标志制作、安装;警示线和防踏空线粘贴更换;警示线涂刷;道路指示牌制作、安装;企业LOGO修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人地位:申请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识标牌或广告设计制作的单位。

(3)财务状况:申请人应为一般纳税人,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年内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商业信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5)企业业绩:申请人应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至少提供一项近5年来承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须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项目经验,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7)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服务能力;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相匹配的设备、技术力量,能按要求的进度实施并全面完成授予的合同。

(8)申请人应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9)申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付。

(1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人不接受联合(营)体投标。对控股、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有关联的独立法人,只允许一个独立法人参加投标。

(11)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招标人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才有权参加资格预审。申请人获得的资格预审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仅供本次资格预审之用。

(12)申请人在其它项目无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5)。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景洪市澜沧江路18号景洪电厂安监部218办公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的证件:

(1)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留复印件。

注:若招标人对上述资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盖章,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申请人名称,2017年9月26日16:00时以前不得启封。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6日16:00时,地点为云南省景洪市澜沧江路18号景洪电厂办公室207室(收件人:陈园园,联系电话:****-*******)。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可邮寄,邮寄时应在密封袋外用包装邮寄袋包裹,并贴快递单,不得使用密封袋为快递包裹。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充分考虑邮寄的时间。

7.申请文件的启封

申请文件启封时间:2017年9月26日16:00,在启封前任何人不得启封申请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http://)及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

(盖章)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澜沧江路18号

邮政编码:666100

联系人:李政易 电话:187*****832 座机:****-*******

邮箱:lzy109@qq.com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

招标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示牌 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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