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三次)招标公告

执法记录仪(三次)招标公告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港闸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港闸区城管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港闸区城管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40万元

三、项目编号:GZCG*******

四、项目需求:采购执法记录仪200台,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经营范围具有“警用装备”或“警用器材”内容。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不少于2年的原厂质保承诺函。

5、本项目建议品牌为:“宇博隆、卫富、名都、尚易、锦安”;本项目中的建议品牌,只是推荐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供应商需填写产品品牌说明表。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高于或等于建议品牌档次。投标供应商所投品牌为非建议品牌的,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制造商红章。当评标小组三分之二的评委认定,所选品牌档次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在南通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或代维公司。在本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以下资料(缺一不可):①在南通地区的常设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自有证明复印件;如设有代维公司,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只能与一家公司合作,须提供:①代维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与投标供应商的唯一合作函复印件、③双方签订的代维协议复印件、④代维公司的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自有证明复印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企业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 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的有效期须在本项目开标当日有效。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询价。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并在银行汇票上注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单位。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账 号: ****************0172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 10%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17年 9 月 20 日 14时 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2、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14时30分。

2、样品提交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2)。

3、须带样品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4、未提供样品者或提供样品不全者不得参加投标。样品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如:品牌、制造商、型号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样品进行封存,所有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等费用。

5、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必须于开标后及时搬离样品存放区,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港闸区公管办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港闸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斌 联系电话:137*****860

公管办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监督联系人: 黄烨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901室;

联系人:葛伟豪

联系电话:****-********

邮 箱:********25@qq.com">********25@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记录仪 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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