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附属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基建附属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EITCL-HL-CZGC-170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安县2017年基建项目附属消防工程已经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依安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依安县2017年基建项目附属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依安县先锋乡中心学校、富饶乡中心学校、解放乡中心学校、上游乡中心学校、双阳镇中心学校、阳春乡中心学校、新兴镇中心学校、新发乡中心学校、中心镇中心学校;

2.3总投资额:8,550,496.48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 11月16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工长)、质检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证书均证企相符。

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市住建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通知(齐建发[2015]12号文件)规定配备现场管理人员。

3.3投标人需在开标时提供经项目所在地消防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统一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三个,(提供合同及消防部门验收报告或经由项目所在地的消防部门出具的完成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投标单位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公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4.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从依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ljyian.gov.cn/index/)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开标当日以现金形式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2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关注、依安县人民政府网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8.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依安县教育局

招标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张红叶

电 话:****-********

电子邮件:zhaobiaoplus@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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