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灵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灵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暖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在县城西城区,公安局北侧,迎宾路东侧采取统一管沟施工安装的方式,安装供暖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概算:11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4日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县陇源明都112号商铺)。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含节假日)。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县陇源明都112号商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缴纳方式:现金支付

缴纳地点: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县陇源明都112号商铺)(注:投标于开标前三日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灵台县东大街145号

联系人:王天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1区6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边红兵

电 话:139*****1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暖工程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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