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临武县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临武县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2日
临武县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17)233号,委托代理编号:CZXN-CG-2017-10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郴州市佳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郴州城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临武县福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CZXN-CG-2017-10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万元) |
C0908 | 临武县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27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批准的叁级(含)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半年来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5、其他说明: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香雪西路8-3号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1 日(星期四 ) 15: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香雪西路8-3号二楼)。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武县地税局
联系人 :张高明
联系电话 :186*****200
代理机构: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冰/陈丽玲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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