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东农副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海东农副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海东农副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二次)项目 | ||||||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 ||||||
受青海锦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海东农副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
采购项目编号 | 陕西华鼎竞谈(货物)2017-040S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农副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90000.00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请点击此处下载)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内容。 3、另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9月12日 15:03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09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00元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海湖新区金座晟锦至尊C区19号楼2单元2131室 |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15:00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15:00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锦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9*****590 联系地址:青海锦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金座晟锦至尊C区19号楼2单元2131室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 | |||||
收款人 |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
银行账号 | 8201 0000 0003 4138 9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海东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 |||||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
2017年09月12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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