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静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静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JZC-2017-022
2、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
3、建设内容及服务范围:
静乐县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项目立足于实现对静乐县农产品进行标准化管控,主在提升静乐县电商农产品的品质与安全,推广静乐县电商农产品品牌,夯实企业及政府的品控与监管基础。
项目主要由以下几部分内容组成:
(1)负责设计静乐县区域品牌与专用的电商农产品防伪追溯标识,实现“一品一码”,定制品牌使用与授权的相关使用规范。
(2)构建静乐县农产品溯源管控平台,主要包含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农产品溯源与品控管理系统、农产品检测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系统、追溯标识在线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站和数据分析中心等系统。
(3)判断农产品是否安全,关键在于检测。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静乐县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可人工采集产品质量检测信息,支持相关检测报告的上传;也可将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接静乐县农产品溯源管控平台,自动获取农产品的检测数据。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标书(采购需求一览表)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上述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企业;
2、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三、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需提供公告之日起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上年度竞标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近期任意一个月内缴纳社保资金凭证;
6、报名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公司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
报名时上述资料需携带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出售
时间:2017年09月13日至09月19日(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
地点: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鹅城路117号,旧工商局三楼)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在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9时整
地点: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张宝珍 联系电话:137*****08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培忠 联系电话:********500
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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