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新华书店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阿拉善右旗新华书店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DZ-2017-42
阿拉善右旗新华书店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阿拉善右旗新华书店建设项目,已由阿右招投标字﹝2017﹞37号文件、阿右发改字﹝2016﹞111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新建新华书店,建筑面积522平发米,建设内容为土建及附属工程(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4、工程建设地点: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
5、计划工期: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换发的新证),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到的该企业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取得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近10年(公司成立不足10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投标人必须取得阿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其它事项
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有效证件供审查(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3、报名地点: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205室。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500.00元),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内缴纳。缴纳方式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中划转到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阿拉善右旗新华书店基本账户中,其它的缴纳方式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存入后,必须将银行转款凭证送至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阿拉善右旗新华书店换取保证金收款收据,将换取的收款收据原件送到报名地点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缴入账户: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阿拉善右旗新华书店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右旗支行
帐 号:0614 0479 0902 2501 143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17年9月22日18:00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或其他缴纳方式的,为无效保证金)
6、投标人中标后,拟派的建造师必须押证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
7、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答疑纪要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阿拉善右旗新华书店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15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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