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供热监督管理站热源厂污水处理沉淀池及储渣场围墙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肃北县供热监督管理站热源厂污水处理沉淀池及储渣场围墙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肃北县供热监督管理站热源厂污水处理沉淀池及储渣场围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字[2017]279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
2、建设地点:肃阿路以北、党河以西、肃北县物流园区西侧(县供热站热源厂内)
二、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沉淀池一座,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长23米,宽4米,高4米;新建储渣场围墙长150米,高2.5米,采用厚度为0.6mm彩钢,每三米一根钢柱,钢柱采用114mm×4mm钢管,两柱之间用400mm×800mm×2的钢管做剪刀撑,钢柱基础挖深两米直径为600mm。新建煤场围墙,长50米,高3米,采用240mm红砖砌筑,每4米一砖柱,砖柱为500mm×500mm,内外墙20mm砂浆压光。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8日
总 工期:2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无
二、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100%。
三、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监理资质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证书。报名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到达现场,并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2、项目专业人员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所有拟派人员须具备该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2016年7月至12月),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领取标书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时间: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14日。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8日— 2017年9月19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肃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肃北县住建局一楼)。
六、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到达现场,并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七、其他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
注: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肃北公众信息网 (http://www.s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
地 址:肃北县党城湾镇
联系人:孟克那生联系电话:138*****23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北县文化路商贸楼
联系人:燕鑫 联系电话:158*****357
监督:肃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扣木吉力电话:****-*******
2017年9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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