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物资采购站2017年度“网上竞价”系统竞价参与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物资采购站2017年度“网上竞价”系统竞价参与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物资采购站2017年度“网上竞价”系统竞价参与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 “网上竞价”系统竞价参与资格 二、项目编号:2017-GZGZ-1014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确定参与我站 “网上竞价”系统竞价资格,资格有效期: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产品共分为20包,详见《“网上竞价”系统产品目录》(附件1),“网上竞价”系统主要用于保障驻广东、广西、湖南、云南、贵州5省地域内部队小额采购活动。 【备注】1.采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资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2.每个地域、每包进行独立综合评审,推荐前20名为中标人,如最终通过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数量时,全部推荐为中标人。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具备所投地域(广东、广西、湖南、云南、贵州,以省为单位)内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以上资格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进行审查,部分将作为评审打分的重要依据。采购机构发售招标文件时,不对以上资格要求进行审查。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 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二)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办公楼二楼财务室。 (三) 方式:指定专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标书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投标人盖章的投标保密协议原件2份。 特别说明:采购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四)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 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1日8:50(北京时间)。 (二) 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9:00(北京时间)。 (三)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办公楼二楼招标大厅。 七、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 开标时间、地点 (一) 时间:2017年10月11日9:00(北京时间)。 (二)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办公楼二楼招标大厅。 九、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嘉洋(助理) 电话:***-********,***-******** 传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 邮政编码:510110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76191部队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越秀桥支行 银行帐号:3602 0649 0900 0309 447 附件:1.“网上竞价”系统产品目录 2. 军队采购投标保密协议
广州军区联勤部物资采购站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附件1 “网上竞价”系统产品目录
包号 | 类别/名称 | 品种 | 一 | 电脑整机 | 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电脑、一体机、其他 | 二 | 网络产品 | 路由器、网卡、交换机、网络存储、4G/3G上网、网络盒子、网络配件、防火墙、光缆、电缆、接续设备器材、其他 | 三 | 电脑配件 | 刻录机/光驱、鼠标、键盘、U盘、移动硬盘、鼠标垫、摄像头、线缆、手写板、外置盒、电脑工具、电脑清洁、UPS、电源插座、CD/DVD刻录盘片 | 四 | 摄影摄像 | 数码相机、单电/微单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镜头、户外器材、影棚器材、数码相框、其他 | 五 | 数码配件 | 存储卡、读卡器、滤镜、闪光灯/手柄、相机包、三脚架/云台、相机清洁/贴膜、机身附件、镜头附件、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无人机、其他 | 六 | 办公设备 | 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碎纸机、多功能一体机、验钞/点钞机、扫描仪、复印机、考勤机、会议音频视频、保险柜、铁皮柜、装订/封装机、安防监控、白板、录音笔、干扰器、对讲机、阻扰器、其他 | 七 | 文具耗材 | 硒鼓/墨粉、墨盒、色带、纸类、笔类、办公文具、文件袋/夹、本册/便签、计算器、财会用品、其他 | 八 | 生活电器 | 取暖电器、净化器、加湿器、吸尘器、电源插座、电话机、清洁机、除湿机、收录/音机、电风扇、冷风扇、饮水机、微波炉、烤箱、其他 | 九 | 生活用品 | 清洗设备、卫生纸、墩布/扫把、卫生间清洁用品、地垫、清洁工具、水壶、杯子、洗衣粉、香皂、牙刷、牙膏、毛巾、沐浴液、洗发露、碗、电池、其他 | 十 | 文体器材 | 篮球类、乒乓球类、羽毛球类、网球类、台球类、棋牌类、书法用品、户外装备、健身器材、飞机模型、坦克模型、汽车模型、其他 | 十一 | 大型家电 | 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家庭影院、DVD播放器、迷你音响、烟机灶具、热水器、消毒柜/洗碗机、酒柜、家电配件、其他 | 十二 | 办公家具 | 卧室家具、客厅家具、餐厅家具、书房家具、储物家具、阳台/户外、商业办公、床、床垫、沙发、电脑椅、衣柜、茶几、电视柜、餐桌、电脑桌、鞋架/衣帽架、其他 | 十三 | 五金器材 | 门窗类五金、锁、拉手、水暖、建筑装饰、家庭装饰小五金类、工具、卫浴五金、厨房五金、铝合金、防盗门、防盗窗、其他 | 十四 | 消防器材 | 灭火器具、消火栓系统、破拆工具、其他 | 十五 | 防暴器材 | 盔甲服、盾牌、头盔、腰叉、电棍、警棍、锯马、阻拦器、其他 | 十六 | 照明灯具 | 防爆灯、工程照明、吊灯、台灯、落地灯、壁灯、射灯、吸顶灯、手电筒 | 十七 | 医疗设备 | 呼吸机、血压计、血糖仪、血氧仪、理疗仪、制氧机、体温计、雾化器、胎心仪、止血贴、其他 | 十八 | 军品物资 | 军用皮鞋、军用腰带、军用编织腰带、地球仪、军用背囊、棉被、其他 | 十九 | 汽车用品 | 车辆配件、机油、轮胎、机油、行车记录仪、应急救援、汽车座垫、洗车水枪、润滑油、其他 | 二十 | 主副食品 | 米、面、食用油、酱油、耗油、豆拌酱、盐、矿泉水、方便面、调味品、压缩干粮、其他 |
附件2 军队采购投标保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等安全保密法规,为确保项目(项目名称:广州物资采购站2017年度“网上竞价”系统竞价参与资格项目招标公告、编号: 2017-GZGZ-1014)的信息保密,现甲乙双方签订如下保密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指本项目涉及军事秘密的所有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设备的性能、指标、数量、使用地点及部队的单位、工程建设和人员信息等,其载体包括数字、文字、符号、图纸、语音、图像、凭证、指令、会议资料和采购合同等。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第二条乙方需制定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备保密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本项目情况,对本项目文档资实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销毁,不得擅自复制、留存,不得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或都传递涉密本采购项目信息,不得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渠道传递涉密本采购项目信息,不得将参与本采购项目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宣传,并接受甲方的保密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乙方如果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权力机构提供保密信息,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采取保护措施。 第四条为督促乙方落实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保密工作适时检查指导。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广州军区联勤部物资采购站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
标签: 物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