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洗砂招标公告
水洗砂招标公告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水洗砂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条目 | 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水洗砂单一来源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NMCQCG-BG-2017-195 |
采购项目概况 | 1、说明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性质:货物及服务 资金来源:其他 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拟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说明 | 青碎石、水洗砂,共8000吨。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近年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及包头市大青山自然区保护、生态修复力度的不断加强,包头市周边的砂石厂基本关停,致使道路用级配碎石成为紧俏的原材料,价格也随之一路飙升。我公司走访了大青山周边的碎石厂,只有包头市聚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碎石、水洗砂在质量、价格、供货时间等方面能满足我公司的要求,为保证服务配套性,特选定包头市聚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拟定唯一供应商 | 单位名称:包头市聚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公示期限 | 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 |
采购组织安排 | 包头市聚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水洗砂单一来源采购已被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于贵公司为本项目的唯一供货商,我方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按照以下程序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 2、 报名方式:网上电子系统报名 3、 报价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10:00-11:00 4、 报价规则:单价最高限价:30 (元/吨) , 最低阶梯价: 2.00 (元/吨)。 操作说明:供应商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或e交易网http://www.e-jy.com.cn/免费注册会员,查看“平台操作指南”进行注册。供应商登录账号,网上进行报名,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只能指定供应商报价,其他供应商报价为无效报价。本次采购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出比起始价低一个阶梯价的价格或比起始价低阶梯价整数倍的价格,且只能一次报出不可修改价格。报价结束后,采购人组织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为成交人。 |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技术质量的《偏差表》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http://shixin.court.gov.cn/ 3、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15:00 4、递交方式:请在规定时间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材料经电子邮件递交至duduzyx@163.com及********1@qq.com邮箱内,且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人:李云平,联系电话:158*****957)。 5、资格审查结果确认通知时间:5个工作日。 6、资格审查结果确认通知方式:以供应商提供联系方式或网上通知。 |
保证金 | 1.缴纳金额:控制价总金额的10%; 2.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10:00; 3.退 还: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询价采购规则》 注:成交人保证金退还在我中心项目负责人接收到成交合同签署的通知后(请将成交合同扫描件发送至duduzyx@163.com邮箱内作为通知文件),5个工作日内退还。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2)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资格资料递交中心的; (3)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服务费 | 服务费金额按108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以成交后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缴纳给采购人(于成交公告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 3.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验收约定 | 1.交货时间:2017年12月15日前; 2.交货地点: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 3.验收标准:供货方在砂石料送到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后,出具检验报告,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的规定; 4.规格确认:技术质量要求不允许负偏差(填写《偏差表》); 5.验收方、发货方在*******c-e594-498c-a74f-ce48a0d32fd3&categoryNum=005005" target="_blank">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
结 算 | 1. 付款方式:承兑汇票; 2. 中标价包含税及运费,结算金额=供货量×成交单价; 3.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违约责任 | 验收不通过、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交货时间(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不符合要求,采购方有权退货且供货方承担一切后果成交供应商。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公告中任何一条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采购将重新组织采购。 2.本次报价为总价报价,成交后,最终成交供应商需将分项报价明细报送给采购人,并将经采购人确认的分项报价明细(盖章原件)邮寄至中心,同时发送至duduzyx@163.com邮箱内。 3.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
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赵玉信 邮 箱:duduzyx@163.com 联系电话:184*****609 咨询项目信息请添加微信号:duduzyx5258(添加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技术支持:********00 采购单位: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江鸿 联系电话:****-******* |
技术质量要求 | 1、青碎石质量要求: 1.1 规格为0.3-0.5mm 、0.5-10mm、 10-20mm、 20-30mm或其它甲方要求的规格,颗粒级配均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进搅拌站验收时需有检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退货,乙方不得有异议,如因颗粒级配不合格造成的设备损坏等不良后果,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 表观密度(g/cm3)>2450; 1.3 含水率应控制在<1%,如明显超标,甲方可采取退货方式,乙方不得有异议; 1.4 针片状含量 <20%; 1.5 压碎值指标:碎石<30%; 1.6 含泥量 <1%; 1.7 无杂物; 1.8 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沥青路面技术规范》JTGF40-2004第4.8.2条标准现行版本要求执行。 2、水洗砂质量要求: 2.1含泥量<0.075mm的含量,不大于5%; 2.2 细度模数:2.3-3.0; 2.3 表观密度(g/cm3)>2450; 2.4 砂当量不小于50%; 2.5含水量<5%; 2.6 无杂物。 |
附 件 | 附件1.采购授权表 附件2.平台操作指南 附件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询价采购规则 附件4.偏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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