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河流域红古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湟水河流域红古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湟水河流域红古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
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码:A99-****************62-********-****9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水河流域红古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
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地区【2017】
4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红古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兰州市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湟水河流域红古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HSHSZL-EPC-201708
2.3 项目建设地点:湟水河流域红古段
2.4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2.4.1 治理范围:起点为湟水河红古区流入断面-民和桥,终
点为湟水河红古区流出断面-湟水桥。
2.4.2 流域污染源治理:(1)尾菜收集及无害化处理,新建
尾菜处理场3座、尾菜中转站17处,购置尾菜收集斗84处等;(2)汇
流支沟环境整治,对红古区23条汇流支沟淤泥、垃圾、陈腐尾菜等进
行清理,并新建沟道淤泥垃圾处置场3座;(3)排污口环境整治,在
红古区11处排污口(生活、工业污水排污口)设置标志牌、排污宣传
牌,进行环境整治。
2.4.3 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1)生态湿地,建设生态湿地
686.7亩;(2)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在4个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准
保护区沿河道建设围网16.8km。
2.5招标项目总投资:约15200万元(以实际到位资金额为准)
2.6 计划总工期:10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10月7日;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湟水河流域红古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勘察、
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地形测绘范围:针对本项目完成前期地形测绘并提交相关
成果文件及其后续服务;
(2)工程勘察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初勘、详勘、
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
配合,详细内容以勘察纲要及要求为准;
(3)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现场施工配合及技术服务等以及能评报
告的编制。
(4)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含临建及措施工程。
(5)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材料、专用
设备、通用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6)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评审、验收、调试、交付使用
等事宜。
(7)项目建成后试运行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8)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
量验收等最新标准和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应
具备以下资质:
3.1.1 本工程要求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
行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本工程要求的
施工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独立投标
时,设计和施工资质须同时满足;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
员单位须分别具备上述规定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各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
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本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的勘察任务必须由具备工程勘察
甲级资质单位实施,实施单位的勘察资质及相关证照须向招标人报备。
(允许勘察以外包形式实施)
3.1.2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的在职员工)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近3年(2014年7月1日至
今)具有类似项目(环境保护项目或市政公用项目)总承包运营经验
(以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为依据);施工负责人(可
与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近3年
(2014年7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环境保护项目或市政公用项目)
施工管理经验(以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为依据);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技
术职称,且近3年(2014年7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环境保护项
目或市政公用项目)设计经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施工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以上涉及人员的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参与本项
目的所有涉及人员必须是本次投标单位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7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个人查询单)。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
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单
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
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
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3.1.3近三年(2014 年 7 月1日至今),设计投标人须具有至少
一项同类(包含流域治理、湖泊治理、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等水项目
的治理或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总承包业绩;
施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同类(包含流域治理、湖泊治理、生活污
水、工业污水等水项目的治理或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或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3.1.4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合理配备设计、施工、材料
采购等机构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拟派现场安
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与拟派现场安全生产负责
人不得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的配备应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但
至少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配备人员需持
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由社保局出具
的2017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清单<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序列号
等信息>。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项目管
理机构组成表”之后。
3.1.5 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或联
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反映近三年的连续盈利能力,且
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近年的财务报
表,能够体现盈利能力,且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联合体各成员单
位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近三年
(2014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说明、合同履约率100%情况说明、
有无财产冻结情况说明;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本项目
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
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2 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二个(含二个)。
3.2.3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
其他承担连带责任。
3.2.4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
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
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投标人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
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
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
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
责任。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3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员工,以身份证原件
及社保缴纳清单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
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委托代
理人必须到场。
3.4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时
间必须有效期内。
3.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
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
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
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
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须出具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
废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
规定,资格预审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确定入围投标人。
5.报名方式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5.1报名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 http://www.lzggzyjy.cn/)按照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
程进行报名,并下载文件。
5.2、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6日。联系电
话: ****-*******
5.3、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
16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及资格预审时间:
6.1、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22日09:30(北京时间)之
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6.2、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9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6.3、申请文件递交及资格预审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楼第五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1号伊真大厦)。
6.4、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
(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5、自2016年7月1日起,申请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
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申请人须提供
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
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本公告
“3.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提及的资格证明文件,无二维码或经扫描
二维码无法追寻真伪的,均须于资格预审现场提供原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红古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926号
联系人:张永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平街84号1-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133*****484 177*****508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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