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南省一电视备用发射设备、省一调频同步广播网和广播电视监控系统(二期)项目的澄清公告
海南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南省一电视备用发射设备、省一调频同步广播网和广播电视监控系统(二期)项目的澄清公告
海南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南省一电视备用发射设备、省一调频同步广播网和广播电视监控系统(二期)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我中心组织采购的海南省一电视备用发射设备、省一调频同步广播网和广播电视监控系统(二期)项目(项目编号:HNGP2008-005801)的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对第23页“省一调频同步广播网设备需求一览表(B包)”中第1项“同步TS流编码器(含输入接口设备)数量2台”的条款调整为不作要求,可由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投标方案确定是否采用和提供。 二、对第25页 B包主要设备技术要求第一条第(一)款第2项中“已建成的调频同步广播案例不少于3家并已通过广电总局组织的正式验收”更改为“已建成的类似项目案例不少于3家并已通过用户验收”。 三、对第27页 B包主要设备技术要求第三条第1款“输出频率: 327.68MHz、24.32MHz、10 MHz 、1PPS”更改为“采用双层恒温晶振,GPS信号丢失后24小时内保证系统性能;输出频率:10MHz、1PPS,GPS信号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四、在“B包主要设备技术要求”第一条第(一)款中增加第20条,内容为:20.发射台主备信号源、主备发射机能够实现自动切换,当主路系统故障时自动倒换到备路,待主路修复后再自动或手动倒换回主路。切换控制逻辑单元,根据投标方案自行设计,确保系统的可靠性。 因此开标时间由原“2008年10月17日上午9:30”更改为“2008年10月28日上午9:30”。 特此通知 请各投标单位收悉本通知后,于2008年10月20日下午17:30前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已收到。谢谢! 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本公告。 项目联系人:黄燕 联系电话:****-******** 传真:****-******** 签收处: (公司盖章) 日期: 海南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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