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新医院病犯门诊楼项目改造工程(国内)

福建省建新医院病犯门诊楼项目改造工程(国内)

招标公告

1. 福建省建新医院的招标编号为华夏招字(2008)第008号的福建省建新医院病犯门诊楼项目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 约16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福建省建新医院病犯门诊楼(综合楼附楼)、规划道路、围墙、档土墙及场地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其中各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_;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建省建新医院住院部(福州市西门坑里57号);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1月,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___;
2.5.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年10月15日至2008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工本费300元/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无承担在建工程,还必需是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若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而未取得证书的,则需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其具有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标明持证人姓名、所属单位名称、注册级别和专业)。
4.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 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6.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4.7.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接收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书、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建省建新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门坑里57号
电话:0591-********-*** 139*****958 传真:****-********
联系人:赖添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台江区长汀路6号高校科技孵化园5层,邮编: 350001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刘江华、钟山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50*****10011955
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本工程项目名称:福建省建新医院病犯门诊楼项目改造工程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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