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双城区贸易城广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双城区贸易城广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双城区贸易城广场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16: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09:00至2017年09月19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与先锋路交口红旗小区70栋小品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09:0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63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001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车先生 136*****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与先锋路交口红旗小区70栋小品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185*****001 | ||
附件: | |||
附件1 | 双城区贸易城广场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docx |
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城区贸易城广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城区贸易城广场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SGLZ00G17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5*****0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车先生 136*****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185*****00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与先锋路交口红旗小区70栋小品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LZ00G17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城区贸易城广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哈尔滨市双城区发展改革局(哈双发改发【2017】1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双城区贸易城广场改造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区;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项目概况:项目投资额约633万元;
广场部分:贸易城广场南侧为文昌大街,东侧为花园大街,平均长度188.78m,平均宽
度为49.61m,占地面积为8233.32m2;
道路部分:贸易城广场左侧道路起点位于文昌大街,终点位于先进街,道路全长
158.411m,路面平均宽度为7m,占地面积为1132.56m2;
(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
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工 期:共30日历天;
计划日期: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1月11日;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01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单位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和备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承诺(招标代理人员将在报名现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在建核实,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有在建项目其报名将被拒绝)。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应在企业所在地检查机构查询),查询日期必须在本招标公告之内的日期;
(9)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近三年的类似相关规模业绩一份(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网上公示截图,并提供可查询网站)。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
(1)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四证合一企业除外);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和备案截图;
(8)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应在企业所在地检查机构查询)查询日期必须在本招标公告之内的日期;
(9)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三类人员(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
(10)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11)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近三年的类似相关规模业绩一份(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网上公示截图,并提供可查询网站)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与先锋路交口红旗小区70栋小品楼)进行投标登记。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与先锋路交口红旗小区70栋小品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5*****001
2017年9月1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01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4)投标单位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和备案。(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7)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承诺(招标代理人员将在报名现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在建核实,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有在建项目其报名将被拒绝)。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8)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应在企业所在地检查机构查询),查询日期必须在本招标公告之内的日期;(9)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近三年的类似相关规模业绩一份(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网上公示截图,并提供可查询网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00至2017年09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与先锋路交口红旗小区70栋小品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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