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碎石招标公告
青碎石招标公告
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青碎石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NMCQCG-2017-786 |
采购明细及质量要求 | 详见附件5。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时间 | 2017年9月13日9:00至2017年9月19日17:00 |
审查资料 | 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本公告指定邮件进行审核,且成交结果确定后,成交人需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可现场递交也可邮寄办理。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 6、近三年内同行业类似专业业绩; 7、提供货物不允许负偏差(填写《偏差表》)。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邮寄资料。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2017年9月20日9:00至2017年9月20日10:00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55元/吨(含税)(超出或等于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延长周期:120(秒),竞价阶梯:3(元)或按3元的整数倍竞价。 |
采购方式 |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网上询价(网上多轮次报价) |
邀请单一来源单位 | 包头市聚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采购组织安排 | 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nmcqjy.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可修改报价。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操作指南,报价结束后由采购方及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最低价为成交人。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16万(元);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2)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3)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交货时间 | 2017年12月15日前 |
交货地点 |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 |
服务费 | 固定金额6700元(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总量30000吨。中标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以成交后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寄送中心,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已缴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采购将顺延至次低价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
发布媒体 | |
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丁晓珊 邮 箱:YWWL666@126.com 联系电话:181*****479 技术支持:********00 采购单位: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附 件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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