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防洪工程PPP(第二次)招标公告
城区防洪工程PPP(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0701-2017-0461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09-13
资格预审公告
东南诸河(福建漳江)云霄县城区防洪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为拓宽云霄县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云霄县政府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运作东南诸河(福建漳江)云霄县城区防洪工程项目,并授权云霄县水利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云政综[2016]18号),负责本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本项目根据《招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拟对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 项目名称:东南诸河(福建漳江)云霄县城区防洪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1.2 项目地点:漳州市云霄县
1.1.3 工程范围、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工程范围为云霄县城区的云陵镇和莆美镇,从漳江右岸的漳江大桥至山美桥、漳江左岸的将军大桥至巷头山、山美溪左岸的上坑新桥至山美桥之间的城区沿江防洪堤及其穿堤闸泵。
工程任务是对云霄城区漳江防洪堤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加固加高,对城区山美溪左岸防洪堤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新建,对旧城区穿堤闸泵按5年一遇不漫溢排涝标准新建,对新城区穿堤闸泵按10年一遇不漫溢排涝标准新建,使之达到防洪排涝标准及美化水环境的要求。
根据工程任务要求,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
(1)漳江右岸漳江大桥~山美桥段堤防加固,长度4792m;
(2)漳江左岸下坂侧将军大桥~巷头山段堤防加固,长度3687m;
(3)山美溪左岸上坑新桥~山美桥段堤防新建,长度 2966m;
(4)新建向北排涝泵站,设计流量 16.1m3/s;新建汀仔洋排涝泵站,设计流量 28.0m3/s;
(5)新建水闸 6 座,分别是:新建下坂西水闸,单孔,净宽 3.5m;新建下坂东水闸,2 孔,总净宽 7.0m;新建向北水闸,2 孔,总净宽7.0m;新建汀仔洋水闸,3 孔,总净宽 13.5m;新建莆南水闸,单孔,净宽 4.5m;新建前涂水闸,2 孔,净宽 6.0m。
本项目防洪堤坝的沿江绿化长廊不在本项目范围。
1.1.4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含建设期利息)26288.30万元,包括工程部分投资14556.50万元(含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及独立费用),移民征地补偿投资9746.0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664.9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59.50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161.37万元。
1.2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在合作期限18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内,云霄县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将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10%,最终以PPP项目合同为准),拥有项目范围内的PPP合作权,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优化、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政府方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绩效标准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公司依此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合规性
(1)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净资产
截至2016年末,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经审计净资产额大于等于2亿元(指人民币,下同);
2.3 资质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一方)必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业绩经验
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一方)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发布当日)的前5年内作为投资人在国内至少有一个与本项目规模和投资额相当的水利水电类投资建设项目业绩(指BT类、BOT、BTO等模式的PPP类项目);
2.5 其他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从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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