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协同办公系统第三次招标公告

OA协同办公系统第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GGZY2017-35

根据监利县政府采购办[2017] 192号文件,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受监利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和电子信息办公室的委托,就监利县人民政府OA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本项目于2017年7月25日发布了第二次招标公告,截止到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数量不足三家,故第二次招标失败。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监利县人民政府OA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备注

监利县人民政府OA协同办公系统

壹套

125万元

包含硬件、软件及系统配套服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当天投标单位必须提供OA办公系统软件功能截图表达资料;

(5)提供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网员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在监利县行政区域内经营基础业务、通讯营运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的本地企业。

五、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7年9 月30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单位名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帐号:********186*****5327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OA协同办公系统。

六、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持有《委托授权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监利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县政府机关院内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投标人获取本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领取本招标文件:

1、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网员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原件);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以上资料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开标时须携带上述原件备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1日09:0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监利县容城镇江城路106号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文件须现场递交,开、定标会必须由有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随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法人、负责人或委托人不参加开标会的作为自动放弃,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和电子信息办公室

地址:监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邮编:433300

联系人:平颖电话:138*****1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址:监利县容城镇团结村四组天府大道东193号3楼

邮编:433300

联系人:杨国威电话:132*****688

2017年9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系统 协同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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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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