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JC2标段)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JC2标段)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JC2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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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2012】27号、粤发改交通函【2017】2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佛清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佛清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佛清从高速公路南段二期工程,起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接广明高速罗格枢纽互通,路线往北完全利用佛山一环,至佛山一环官窑立交后接上一期工程,二期工程路线全长24.679km。本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2m。辅道采用设计速度50km/h,改移辅道路基宽度按现状还建,新建、改建辅道路基宽度为10~16.75m。
项目投资总估算约90亿元。
2.2
本次招标试验检测服务招标范围为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二期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含交叉)上下部结构、预制梁(板)、改移道路、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绿化以及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配套等工程(不包括机电工程、附属房建)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配合发包人交、竣工验收以及代表发包人对本合同工程进行试验检测并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
2.3服务期
试验检测服务期限为51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试验检测1个月,施工期试验检测26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试验检测工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试验检测服务只划分1个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合同段 | 合同起讫桩号 | 长度(公里) | 备注 |
试验检测服务 JC2标 | K0+000~K24+679 | 24.679 |
注:桩号为暂定桩号,具体桩号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3.1投标人(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应同时具备: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③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类似工程试验检测经验,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1.1
3.2 本次招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14]564号)文件要求,对信用等级为AA、A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使用信用等级申请承诺书,并填写信用等级情况汇总表(申请承诺书、情况汇总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不提交申请承诺书的,在招标评标信用等级分值取定时,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 IC 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 IC 卡号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3.6
3.7 本项目监理及试验检测同时进行招标,一个或存在
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1 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于 2017 年9月14日至2017 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参考资料),收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佛清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18号1座8楼 |
邮 编: | 528000 |
电 话: |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郑工 |
2017年9月14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须知附件1:项目说明
附件2:投标人须知附件5: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投标人须知附件6:评标办法
附件1:投标人须知附件1:项目说明
********1">附件1 项目说明
********6">(一)
广东省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的建设,在佛山、清远、从化之间形成一条快速通道,缩短佛山与清远及珠三角西部地区的时空距离,加强佛山与珠三角东部地区的联系。佛清从高速公路的建设,能缓解相关高速公路的交通压力,改善佛山市的对外交通条件,提升佛山市在珠三角外围地区的整体区域竞争力,促进珠三角与粤北山区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协作,形成各有侧重、梯度合理、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分布格局,对带动沿线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佛清从高速公路以佛山和广州行政区划界线来划分,分为南段(即佛山境路段)和北段(即广州、清远境路段)。
佛清从高速公路南段又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全长41.398km。其中,一期工程起于佛山一环西北角官窑互通立交中心交叉处,路线往北终于广州花都都官坑(市界),顺接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一期工程路线长16.72km,目前正在施工中。
二期工程(即本项目),起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接广明高速罗格枢纽互通,路线往北完全利用佛山一环,至佛山一环官窑立交后接上一期工程,二期工程路线长24.679km(对应佛山一环线桩号K59+028.269~K83+706.269,即利用佛山一环线南庄至狮山段、狮山至和官窑段)。
佛清从高速公路南段二期工程完全利用佛山一环进行高速化改造升级,减少出入口数量,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有利于提高原有通道的服务水平,并能有效屏蔽过境交通的畸形集聚,能更好发挥其“佛山城区对外出行转换枢纽与平台”功能,实现区域路网交通量的均衡分配,提升路网服务水平和佛山城区对外出行条件。
根据本项目在路网中的作用、功能、远景交通量以及本项目工可报告结论、结合沿线建设条件,本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2m。辅道采用设计速度50km/h,改移辅道路基宽度按现状还建,新建单侧辅道路基宽度采用10.0m的双车道标准。
由于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除主线利用佛山一环进行改建外,还涉及到部分路段辅道的改移与新建,具体勘察设计范围如下:
佛清从高速公路南段二期工程全长24.679km。
本项目勘察设计起点位于与广明高速公路相交的罗格立交。根据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纪要[2015]40号文件:《广明与佛清从、佛江、佛江北延线高速公路工程界面划分协调会议纪要》,起点罗格立交设计、投资界面划分如下:
(1)设计界面划分:罗格立交改造由广明项目负责。
(2)投资界面划分:以佛山一环与魁奇路西延线交叉处为界,魁奇路西延线以北的一环主路收购费用、改造费用均计入佛清从项目;魁奇路西延线以南的一环主路收购费用、改造费用均计入广明项目。罗格立交改造工程费用纳入广明项目。
本项目勘察设计终点位于与广佛肇高速、佛清从一期工程相交的官窑立交。根据佛山市中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纪要根据[2016]21号《中策公司关于广佛肇高速公路与佛清从高速公路设计界面划分的会议纪要》,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纪要[2015]44号《广佛肇与佛清从、佛江北延线高速公路工程界面划分会议纪要》,终点罗格立交设计、投资界面划分如下:
(1)设计界面划分:官窑立交及相关辅道改造设计由广佛肇高速负责。
(2)投资界面划分:官窑立交南往北向B匝道收购、改造及路面加铺等工程计入本项目。
本项目主要针对各互通立交进行改造,并在各互通立交出、入口增设收费系统,改造设计需完善辅道配套建设。
本项目改、新建辅道单侧合计34.789km。其中:新建辅道21.526km(按单侧计),改移辅道13.263km(按单侧计)。
本标段起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村,接广明高速二期设计终点,往北完全利用佛山一环细线,与季华西路交叉设置季华西立交,跨潭州水道后与罗务路交叉设务庄立交,路线继续往北设置上柏立交与下柏工业大道连接,上跨南广、贵广、广茂铁路后与桂丹路交叉,跨兴业路,与科技路平交,与博爱路交叉后跨省道S263,与广三高速交叉设置狮山立交,后跨桃园路,下穿官华路,跨虹岭路后路线终于与广佛肇高速交叉处,对接佛清从高速南段一期工程起点。
沿线经过的行政区划: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海区狮山镇。
本项目经过主要河流:潭州水道。
交叉的主要公路:广明高速公路、季华西路、罗务路、下柏工业大道、桂丹路、兴业路、科技路、博爱路、S263、广三高速、桃园路、官华路、虹领路、广佛肇高速公路等。
交叉铁路:南广高铁、贵广高铁、广三铁路。
主要控制点:起点罗格立交、季华西路及绿岛湖项目地块、罗务路、桂丹枢纽立交、狮山立交、桃园路及大众生活区地块、终点官窑立交、220KV高压线、天然气管道等。
二、建设条件
项目区位于佛山禅城区、南海区范围,起点接广明高速罗格枢纽互通,终点止于广佛肇官窑枢纽互通,路线长24.679km。沿线地形较平坦,相对高差较小。以冲积平原地貌和微丘地貌为主,冲积平原地貌主要分布里程为K0+000~K7+300和K20+500~K24+848,地势低平开阔,地面高程约0.0~10.0m。
微丘地貌主要分布里程为K7+300~K20+500,其间偶夹洼地,微丘多呈浑圆状,无脊线,海拔高程15.5~90.2m,坡度较小,约5~15°,坡面植被发育,多为乔、灌木和杂草,水土保持较好。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亚热带季风型气候,季风影响显著,阳光充足,热量丰富。大气环流随季节变化,夏季盛吹东南风和偏南风,冬季常为北风和偏北风。四季的主要特点:春季阴雨,雨日较多;夏季高温湿热,水气含量大,暴雨集中;秋季常有热雷和台风雨;冬季低温,雨量稀少。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发育,江河、沟渠、鱼塘纵横交错,主要河流为北江潭洲水道及多条次一级河涌。根据佛山市航道规划,潭洲水道为内河Ⅲ级航道,主通航孔净空尺度按净高不小于10m,净宽不小于130m预留。既有跨潭州水道罗南大桥桥梁为150m主跨连续刚构,满足航道要求。
(1)工程地质
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工程地质调绘、钻探揭露及室内岩土试验结果,项目区内上覆地层主要由第四系填土层(Qml)、冲洪积土层(Qal+pl)、海冲积相土层(Qmc)和残坡积土层(Qel+dl)组成;下伏基岩主要由下第三系始新统华涌组(E2h)泥岩、砂岩、泥质粉砂岩等火山碎屑岩组成。
(2)水文地质
1)、地表水
项目区位于珠江水系北江下游的河网区,区内地势低洼,河涌交错,鱼塘密布,地表水系发育。线路经过区域主要河流有北江潭洲水道及多条次一级河涌,狮山立交右侧有黄迳洞水库。地表水主要受大气降水补给,季节变化影响较大;另项目区属弱-中等潮汐下游河地段,南海海潮对区内河水有顶托作用,潮汛具有一日两涨两落的半日潮特征。
2)、地下水类型及富水性
根据含水介质性质,地下水赋存状态、运移特征,区内地下水可分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及基岩孔隙裂隙水。
3)、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及动态特征
钻探施工期间测得稳定地下水位埋藏深度为0.35~6.70m 0m。地下水位的变化与地下水的赋存、补给及排泄关系密切,并受季节变化影响,其年变化幅度约2.00~5.00m。
4)、不良地质
拟建项目区属三角洲平原和微丘地貌区,平原地貌区地势低洼、开阔平坦,地形起伏变化小;微丘地貌区山体低矮,切割不深,坡面较缓,植被发育。项目区内地质灾害总体不发育,未发现有明显影响线路的重大地质病害。
但场区三角洲平原地段地下水埋深较浅,在地表以下20m深度范围内存在饱和砂土层、主要为粉细砂、中砂、粗砂等。局部地段在7度地震力作用下,钻孔内饱和砂土层易引起轻微砂土液化现象。
本区处于我国东南沿海地震活动带的中段,地震活动具有“频度高,震级低”的特点。根据历史地震资料记载,佛山历史上曾发生过30多次3~5级地震,最近一次可监测到的地震是2010年3月底发生于三水的2 .0级地震。历史上,佛山有记录的最大地震是1683年10月发生在罗村的地震,当时地震达到5.0级。
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为0.35s,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1) 土、砂、石料
项目沿线除桥梁外,其余以低填浅挖路基为主,全线无高填路段。项目位于三角洲平原地区,建筑用砂、石较缺乏,全线除土料可通过远运利用上柏立交挖方土解决外,砂、石等材料需外调。
(2) 水泥、钢材及木材
各种标号的水泥、钢材、钢绞线均可从市场购进,运距约为30~40公里,可采用公路运输或水运结合公路运输方式运抵工程现场。木材可从高明区或本地市场购进。
(3)运输条件
路线所经地区交通发达,沿线既有道路:国道G321、省道S263、佛山一环等众多高等级公路以及县、村道可抵达工程现场。潭洲水道、顺德水道等河流有很好的水运条件,并在佛山境内设有多座码头,为工程提供了最便捷最经济的水路运输通道。以上条件均为工程提供了良好的运输环境。
6.项目与周围环境和自然景观相协调情况
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在施设过程中,对作好公路建设的环保工作,减轻因公路建设导致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外业勘察中,注重环境影响资料的调查,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在公路总体设计中尽可能使公路与自然景观相协调。从使用者的视觉、心理出发研究公路功能,并采用环境保护措施。
对于耕地、农田路段,贯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增加桥梁,减少弃方、设置挡土墙等措施,互通立交布设充分利用一环已征用土地,合理选择形式,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三、建设要求
1.技术标准
主线各项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执行,辅道按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执行,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指标 | |||
主 线 | 辅 道 | |||||
改移 | 新建 | |||||
1 | 道路等级 | 高速公路 | 城市主干路 | 城市主干路 | ||
2 | 设计速度 | km/h | 100 | 50 | 50 | |
3 | 路基宽度 | m | 42 | 同现状 | 10.0 | |
4 | 停车视距 | m | 160 | 60 | 60 | |
5 | 平曲线一般最小半径 | m | 700 | 200 | 200 | |
6 | 不设超高最小平曲线半径 | m | 4000 | 400 | 400 | |
7 | 最大纵坡 | % | 4 | 5.5 | 5.5 | |
8 | 最小坡长 | m | 250 | 130 | 130 | |
9 | 竖曲线 一般最小半径 | 凸型 | m | 10000 | 1350 | 1350 |
凹型 | m | 4500 | 1050 | 1050 | ||
10 | 行车道宽度 | m | 2-4×3.75 | 同现状 | 2-2×3.75 | |
11 | 桥梁荷载等级 | 公路-Ⅰ级 | ||||
12 |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 m/s2 | 0.1g | |||
13 | 设计洪水频率 | 特大桥:1/300;其他桥梁、涵洞及路基:1/100 |
说明:仅上柏立交段辅道为主线东侧单侧设置双向4车道,其余路段辅道均为双侧单向设置。
2.工程建设规模
路线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24+679,路线总长24.679km。本标段利用主线原有桥梁4900.43m/17座(其中大桥4674.33m/9座及中小桥226.1m/8座);主线拼宽改造桥梁935.8m/7座(其中大桥793.2m/4座,中小桥142.6m/3座);主线完全利用原有涵洞12道、通道2道。
本标段改、新建辅道、匝道桥梁共计7214.5m/37座,其中(特)大桥6703.74m/22座,中小桥510.76m/15座;新建涵洞14道,接长涵洞12道、通道1道。
3.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
工期: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2017 年 9 月28日,计划交工时间为2019年12月底。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试验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评分90分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杜绝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高速公路施工一定要制订严密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2">附件2 主要工程数量表
主要工程规模表
序 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工程规模 | 备 注 | ||
主线 | 辅道 | |||||
1 | 路线 长度 | 主线 | km | 24.679 | ||
辅道 | km | 34.789 | 按单侧统计 | |||
2 | 路基土石方数量 | 万m3 | 173.0 | 计价土石方 | ||
3 | 桥梁 | 利用主线原有桥梁 | m/座 | 4900.43/17 | ||
主线拼宽桥 | m/座 | 935.8/7 | ||||
新 建 | m/座 | 7214.5/37 | ||||
拆除重建 | m/座 | 26/1 | 281.019/2 | 主线桥仅更换上构,辅道桥41.019m/1座更换上构 | ||
4 | 接长涵洞 | 道 | 4 | |||
新建涵洞 | 道 | 13 | ||||
5 | 互通式立体交叉 | 处 | 4 | |||
6 | 出口改造 | 个 | 6 | |||
7 | 入口改造 | 个 | 6 |
注: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试验检测合同段 | 施工合同段 | 施工工期(月) | 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试验检测(月)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试验检测(月) | 试验检测服务期合计(月) | 备注 |
试验检测服务(JC2标段 ) | SG-04标段 K0+000~ K24+679 | 26 | 1 | 24 | 51 | 本表中施工合同段及工期暂定,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或实际工期为准。 |
K0+000~K24+679的路面、绿化 | 23 | 1 | 24 | 48 | ||
K0+000~K24+679的交通安全设施 | 23 | 1 | 24 | 48 |
附件2:投标人须知附件5:资格审查条件
项 目 | 要 求 |
资 质 | 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应同时具备: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③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项 目 | 业 绩 要 求 |
业绩 | 近5年独立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其中至少一个项目20km以上)的: 1、监理服务工作(含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或 2、独立(第三方)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服务工作。 |
注:
1、近五年指2012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投标人必须同时附证明资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交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两份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开具的有效地业绩证明材料,完成时间以交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为准。(如投标人承担其母公司监理项目中心试验室工作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也可视为有效业绩。)表中“以上”均含本数(下同)。
2、“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业主评定合格。
3、本文提到的交工验收是指项目整体性交工验收或一次性竣工验收。
4、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检测中心”等相关称呼均可指“中心试验室”。
序号 | 试验检测岗位 | 资 格 要求 | 最低数 量要求 |
1 | 试验室负责人 | 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至少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试验室(含监理试验室)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 1 |
备选试验室负责人 | 1 | ||
2 | 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 | 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 | 1 |
备选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 | 1 | ||
3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 | 1 |
4 | 试验检测员 | 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质监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至少2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作不少于1年。 | 5 |
5 | 档案及竣工资料负责人 | 具有路桥或土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 1 |
注:
1. 试验室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和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2. 试验室负责人(以及备选人) 和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彩色复印(扫描)件,还应附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
3. 试验室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和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以及备选人)要求同时填写投标文件格式格式附件B-1、附件B-2;
4、上述检测人员为最低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增加检测人员的投入,中标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5、路桥相关专业包括道桥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下同),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一般试验检测人员(指除试验室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不须附任何证明资料。但如投标人中标,则要求投标人在开工前向向业主按资格要求上报相关名单及证明材料。
序号 | 试验、检测项目 | 设 备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最低数量要求 | |
1 | 土工及复合材料试验 | 标准筛(土) | 1套 | ||
2 | 震击式标准振筛机 | 1台 | |||
3 | 电子天平 | 20kg,0.1g | 2台 | ||
4 | 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 1台 | |||
5 | 多功能电动击实仪 | 1台 | |||
6 | 自动液压脱模器 | 1台 | |||
7 | 烘箱(中型) | 1台 | |||
8 | CBR试验仪 | 7.5kN 30kN | 1套 | ||
9 | 土壤渗透仪 | 1台 | |||
10 | 金属洛氏硬度计 | 1台 | |||
11 | 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 | 50kN,0.5级 配置自动上传数据功能 | 1台 | ||
12 | 厚度测定仪 | 1台 | |||
13 | 水泥砼(砂 浆)试验 | 水泥混凝土搅拌机 | 1台 | ||
14 | 水泥混凝土标准振动台 | 1台 | |||
15 | 砂浆搅拌机 | 1台 | |||
16 | 电子天平 | 150kg | 1台 | ||
17 | 电子天平 | 15kg | 1台 | ||
18 | 电子天平 | 1kg,0.01g | 1台 | ||
19 |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压力机* | 2000kN,1级 配置自动上传数据功能 | 1台 | ||
20 | 微机控制全自动压力试验机* | 300kN,1级 配置自动上传数据功能 | 1台 | ||
21 | 试模(砼抗压) | 15*15*15cm | 30个 | ||
22 | 试模(砼抗折) | 15*15*55cm | 20个 | ||
23 | 试模(砂浆抗压) | 10*10*50cm | 10个 | ||
24 | 坍落度测定仪 | 3套 | |||
25 | 含气量测定仪 | 1台 | |||
26 | 混凝土贯入阻力测定仪 | 1台 | |||
27 | 砼渗透仪 | 1台 | |||
28 | 容量筒 | 1套 | |||
29 | 砂浆稠度测定仪 | 1台 | |||
30 | 砂浆凝结时间测定仪 | 1台 | |||
31 | 电子天平(2kg,0.01g) | 1台 | |||
32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1台 | |||
33 | 维卡仪 | 0-70mm | 1台 | ||
34 | 凝结时间测定仪 | 0-70mm | 1台 | ||
35 | 水泥雷氏夹膨胀仪及雷氏夹 | 配20个雷氏夹 | 1套 | ||
36 | 沸煮箱 | 1台 | |||
37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1台 | |||
38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1台 | |||
39 | 水泥恒温恒湿标准养护箱 | 1台 | |||
40 | 全自动水泥强度试验机 | 1台 | |||
41 | 试模(工具,非仪器) | 12个 | |||
42 | 电动勃氏透气比表面积仪 | 1台 | |||
43 | 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 | 1台 | |||
44 | 箱式电阻炉 | 1台 | |||
45 | 1000W电热恒温干燥箱 | 1台 | |||
46 | 集料试验 | 标准筛(砂) | 1套 | ||
47 | 标准筛(石) | 2套 | |||
48 | 电子天平 | 20kg,0.1g | 1台 | ||
49 | 压碎值测定仪 | 1套 | |||
50 | 颚式破碎机 | 1台 | |||
51 | 规准仪 | 1个 | |||
52 | 游标卡尺 | 0-300mm | 1个 | ||
53 | 电热鼓风干燥箱(室温~300℃) | 1台 | |||
54 | 数显洛杉矶磨耗试验机 | 1台 | |||
55 | 加速磨光机 | 1台 | |||
56 | 砂当量仪 | 1台 | |||
57 | 静水力学天平(石) | 1台 | |||
58 | 容量瓶(砂) | 2个 | |||
59 | 钢材试验 |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材料试验机 | 100t,1级 | 1台 | |
60 |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材料试验机 | 30t,1级 | 1台 | ||
61 | 连续式钢筋标点机 | 1台 | |||
62 | 型材切割机 | 1台 | |||
63 | 钢筋弯曲试验机 | 1台 | |||
64 |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钢绞线(万能)拉力试验机(紧密型) | 0~60t | 1台 | ||
65 | 金属洛氏硬度计 | 2台 | |||
66 | 常规 检测 | 灌砂筒 | φ150mm、φ200mm | 4个 | |
67 | 电子天平 | 30kg,1g | 1台 | ||
68 | 发电机(5kW) | 1台 | |||
69 | 电镐 | 1台 | |||
70 | 路面混凝土钻机 | 1台 | |||
71 | 钢尺(0-300mm) | 1把 | |||
72 | 路面回弹弯沉仪 | 4台 | |||
73 | 三米直尺 | 2把 | |||
74 | 楔形塞尺 | 2把 | |||
75 |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 1台 | |||
76 | 沥青路面渗水试验仪 | 2台 | |||
77 | 路面构造深度测试仪 | 2套 | |||
78 | 混凝土回弹仪 | 5台 | |||
79 | 钢砧 | 1 | |||
80 | 混凝土结构取芯机 | 1台 | |||
81 | 碳化深度测量装置 | 3套 | |||
82 | 钢筋扫描仪 | 1台 | |||
83 | 动力触探仪 | 重型、轻型各1台 | 2台 | ||
84 | 标准贯入设备 | 1套 | |||
85 | 取样器 | 1套 |
注:
1、上表所列仪器设备为投标暂定,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再次按照本招标文件《试验检测技术规范》附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及实验检测工作量的需要填报提交,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不得更换,所有进场的一切设备必须有效标定。
2、上表所列仪器可以为自有,也可以部分或者整套租赁,招标阶段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待中标后,中标人再提供购买或者租赁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给招标人核验。
3、中心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4
附件5-5 资格审查要求(办公、交通、生活设施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与设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要求 |
一、办公设施 | |||
1 | 电脑计算机 | 台 | 9 |
2 | 电话机(有线) | 台 | 2 |
3 | 传真机 | 台 | 1 |
4 | 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5 | 彩色扫描仪(可扫描A3) | 台 | 1 |
6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7 | 数码相机(500万像素以上) | 台 | 5 |
8 | 复印机(可复印A3) | 台 | 1 |
二、交通设施 | |||
1 | 交通车辆(越野车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内) | 辆 | 1 |
2 | 皮卡 | 辆 | 2 |
三、办公、生活用房 | |||
1 | 会议室 | m2 | ≥30 |
2 | 综合办公室 | m2 | ≥200 |
3 | 档案室 | m2 | ≥30 |
4 | 试验室 | m2 | ≥500 |
注:1、本表数量为最低要求,办公生活用房应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对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的规定。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交通设施的投入,中标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试验室驻地需与网络连接,充分考虑可视化管理的手段,网络流量达10M以上。
3、以上设备可以为自有或者租赁,招标阶段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待中标后,中标人再提供购买或者租赁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给招标人核验。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累计不应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投标人近3年中至少2年盈利。 |
注:
1、对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及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和能反映关联企业交易信息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三页或以上拼接复印。
2、近3年指2014至2016年。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在最新一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公告中,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5.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试验检测中心负责人(含备选)、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
注:1、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
2、广东省信用等级应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具体信息可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www.gdcd.gov.cn)或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121.33.200.110/)查询。
附件3:投标人须知附件6:评标办法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 年第12 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九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一人,按国家与广东省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果有);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5)试验检测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5.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4)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5)投标人的试验、检测设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6)投标人的办公、交通、生活设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8)投标人的诉讼和履约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2.6项规定。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6.详细评审
首先,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从合同条款、试验检测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试验检测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按本条6.1、6.2、6.3款规定),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
然后,在监督人员的见证下,招标人开启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财务评审(按本条6.4款规定),第一个信封未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启,退还给投标人。
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其分值分别为20分、50分、30分,总分10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第一个信封)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6.2 技术评审(第一个信封)
只有通过前述第4条初步评审和第6.1款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评审。计算投标人评分内容各细项得分: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审评分总分中,对差值(同一个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技术评审评分总分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不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序号 | 细项评分内容 | 分值范围 |
1 | 试验检测工作方案设计总体思路科学合理(满分10分) | 6-10 |
2 | 试验检测内容、方法符合试验检测规程要求,试验检测频率的措施切实可行(满分3分) | 1.8-3 |
3 | 试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机构设置、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职责设置合理(满分3分) | 1.8-3 |
4 | 完成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工作指令与承包人工作配合的措施切实可行(满分2分) | 1.2-2 |
5 | 对本项目管理、试验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对本项目提出的试验检测及建设管理建议合理可行(满分2分) | 1.2-2 |
6.3 商务评审(第一个信封)
评审项目 | 评分内容分值范围 |
试验检测人员(8分) | 试验检测人员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8分。 |
试验检测设施和设备(2分) | 试验检测设施和设备配备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2分。 |
试验检测业绩(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得18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 每增加完成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监理服务(含中心试验室)或独立(第三方)中心试验室服务工作业绩,加3分,最高加12分。 本项满分30分。 |
履约信誉 (10分) | 1、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没有发生如下情形的得5分,否则按如下扣分: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1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最多扣5分。 2、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最新年度的等级情况认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得5.0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得4.75分;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得4.45分;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得3.65分;没参加该年度信用评价的,其等级按B级计。 上述信用等级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水运工程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没有该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延用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如上一年度也没有信用评价结果,其等级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并按以下规定确定:若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企业,按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等级认定;其他均按B级认定。其中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认定为AA、A级的从业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时,如使用该评价等级,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申请承诺书。如未提交申请承诺书的,在评审信用等级分值取定时,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注:广东省信用评价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14[564]号文)要求。 |
注:上表中“近5年”均指2012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6.4 财务评审(第二个信封)(
只有通过前述6.1、6.2、6.3款规定的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财务评审,否决其投标。
6.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6.4.1 款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细目合价累计数。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
(1)确定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每标段各摇取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百分比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每次摇珠后不放回。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2)确定有效投标价
通过财务评审,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投标价:有效投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的投标价,否决其投标。
(3)计算评标基准价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
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6.4.4 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
F1:表投标人财务得分;
F标人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30
D1 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人评标基准价。
若D1基准,则E=1;若D1<D,则E=0.5。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专家投票确定。
2、本项目监理及试验检测同时进行招标,一个或存在招标公告第3.3 款中关联关系的多家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监理和试验检测投标中,允许同时对上述2类标段同时申请报名,但最多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且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对投标截止时间较前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自动失去投标截止时间较后标段的投标资格)。
3、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10.定标原则
1、招标人应首先选择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或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第2-4款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 开标记录情况
10.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 投标人排序
10.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 附件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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