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口镇农村福利院院民住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峰口镇农村福利院院民住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依据洪湖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洪财采计[2017]37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洪湖市峰口镇农村福利院的委托,对“洪湖市峰口镇农村福利院院民住房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洪湖市峰口镇农村福利院院民住房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HBZTZFCG201709-14;
3、项目地点:洪湖市峰口镇建峰路18号;
4、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5、采购预算:约95万元;
6、采购内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和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发生亏损;
4、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网址: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网站截屏资料证明);
5、本工程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应于2017年9月25日9时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未按指定地点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
2、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本磋商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资料原件。
五、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采购人于2017年9月25日9时组织磋商小组开始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磋商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洪湖市峰口镇农村福利院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81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159*****988
2017年9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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