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检验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医科大学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项目检验试验服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广西医科大学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立项批复(桂发改投资[2008]10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验、试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侧、秋月路南、北两侧

建设规模:广西医科大学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项目总占地面积:168787.38㎡,实际用地:122164.48㎡(其中北地块:101501.19㎡,南地块:20663.28㎡),近期建设建筑面积:106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815㎡,地下建筑面积:22185㎡)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5772.04万元

检验试验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60万元。

检验、试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验、试验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验、试验,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验、试验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验、试验,做到检验、试验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招标范围:1、基坑支护及场外边坡支护桩工程检验、试验、监测、检测:按基坑支护及场外边坡支护桩工程工程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应包括的所有检验、试验内容。2、项目综合检测按图纸及规范要求的所有检验、试验、监测、检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如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索抗拔承载力检测、天然地基承载力检测等)、土工试验、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如主体施工阶段沉降观测、钢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试验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管道水压检测)、主体结构变形观测、建筑工程检测、水电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医院市政道路检测、水质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通风与空调检测以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规范要求必须进行的其他检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备案登记证书, 资质证书或备案登记证书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

(2) 具备省级(自治区或直辖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 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应包含建筑节能检测、通风与空调检测的相关内容。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⑥号窗,联系电话:****-*******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招标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授权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3日10时

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双拥路10号 地址: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层D区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 系 人:郑辉海、何静、钟文

电 话:187*****608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招 标 人: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验 检验 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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