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卫生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天子湖镇南店村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其所需南店村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HXCG-ZX-2017-6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要求
预算(万元)
1
南店村卫生保洁服务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17.5
注
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为无效标。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 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领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至磋商截止时间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400元整。
2、形式:可用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
3、单位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安吉支行
银行帐号:8112 5912 8000 60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7)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3. 本项目资格后审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天子湖镇南店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天子湖镇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天子湖招投标分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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