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公告
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2017-01-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178*****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长春市南环城路3066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原因如下:
根据市政府与2017年8月10日出具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伊通河综合治理一期项目、二期项目转化为PPP模式实施的批复》(长府批复[2017]42号),市政府授权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且用PPP模式运作。
该项目于2017年8月28日发布了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只有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报名,于 2017年9月4日发布了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仍然只有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依然不足三家。
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长春市建委作为该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参与论证的专家有:张丽薇、吉林东北建筑市政设计院、高工;王晓春、长春市市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高工;许馨木、长春市引松建设总公司、高工。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前期资格预审程序合法、资格预审文件未见不合理条款,且两次资格预审仅一家申请人提出了资格预审申请,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抄送采购办。
采 购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3066号
联系人:傅强 电话:178*****55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人:张艳平 联系电话:177*****405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17年9月12日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主管预算单位 | 长春市财政局 |
使用单位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项目金额 | 199.7641亿元 |
专家1论证意见 | 本项目分别于2017年8月28日发布了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于2017年9月4日发布了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两次公告只有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不足三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专家姓名:张丽薇 工作单位: 吉林东北建设市政设计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专家2论证意见 |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专家姓名:王晓春 工作单位: 长春市市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专家3论证意见 | 该项目前期资格预审程序合法,资格预审文件未见不合理条款,且两次资格预审仅一家申请人提出了资格预审申请,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 专家姓名:许馨木 工作单位: 长春市引松建设总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三、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