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库 (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中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库 (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17]039-1号
福建中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福建中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库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17]039-1号)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采购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福建中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以合同期内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合同生效后五年 |
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具体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合同期内,若由于需求变化导致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招标人可以调整货物的具体采购数量。 3.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三证合一后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提供一份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缴交至本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并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至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号通宝大厦16A,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7、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
8、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17年10月1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接受邮递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7年10月10日08:30时~09:00时)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二楼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0月10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当天在大厦二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公开开标。
10、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11.1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
11.2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号通宝大厦16A
邮编:361012 邮箱:fjlsxm@126.com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 传真:****-*******
11.3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账户
开户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青路支行
帐 号:3510 1513 0010 5250 6069
12、投标报名:
12.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邮寄购买招标文件并报名。
12.2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并填写报名表(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纳税人代码等)。
12.3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的,可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将标书费、邮寄费汇入本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将报名资料(格式如下表)连同标书费、邮寄费的付款凭证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fjlsxm@126.com。如有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项目:福建中烟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17]039-1号)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 ||
投标人全称 | (全称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单位邮寄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纳税人代码 |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2017年9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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