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项目”(招标编号:弘和-FC2017-044)单一来源采购招标公告
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项目”(招标编号:弘和-FC2017-044)单一来源采购招标公告
丰城市人民政府委托丰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就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项目进行采购活动,由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丰城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通知书要求,就“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项目”(招标编号: 弘和-FC2017-044)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 弘和-FC2017-044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要求 | |
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项目 | 1 | 项 | 435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
项目说明:该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丰城市人民政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采购主体,由丰城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单一来源方式中标成为项目承接主体,由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办理该项目融资连带责任担保合同,合同金额4.35亿元,期限十年,其中项目资本金1.35亿,政府购买服务资金3亿元,项目资本金由采购人负责投入,购买服务资金由采购人负责逐年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
3、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三证合一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特别提醒: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评标方法和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8、开标地点:丰城市第二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室
9、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9*****054
联系地址:江西丰城市新城区紫云北道国贸广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解放南路支行
开户名: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ztbw.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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