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特种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灵宝市人民法院特种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灵宝市人民法院特种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灵公资采【2017】109号;

3、采购内容:特种车辆2辆, 1.8T越野车一辆、2.5L商务车一辆(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496700.00元;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交货;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车辆生产厂家或销售,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并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

2、网上报名需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smxgzjy.org)“登录业务系统”入口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9日17时30分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

3、现场报名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报名;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响应单位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肆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购买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五、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数额:捌仟元整;

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16时00分;

3、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开户名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930 1001 6000 00194

开户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递交形式:

(1)响应人的询价保证金必须通过响应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

(2)响应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3)转款成功后持转账凭证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灵宝市金城大道河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12楼)换取相应凭证,同时将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给代理公司。

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15时30分,地点为: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灵宝市金城大道与尹溪路交叉口信用联社12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宝市人民法院

地 址:灵宝市函谷路北段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82*****388

2017年9月14日

标签: 特种车辆 人民法院 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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