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化可携带式黑白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化可携带式黑白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一、设备需求:
1、设备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数字化可携带式黑白超声诊断仪1台
2、技术要求:
3、数量:2
4、其他要求:
5、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向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二、交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设备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6年12月11日(星期一)13: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a、以上货物的报价清单应列明标准配置的配置情况和所有特殊配件的型号、数量、价格等。 b、设备报价(含主要配置报价明细,包括: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质保期等。);以上设备的报价(请报人民币上海最终交货地完税价格)均包含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培训等。 c、 相关产品的详细配置、技术性能介绍(针对上述项目提供产品彩色样本); d、 同型号市场销售业绩(上海地区、近三年); e、 响应单位资格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产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f、 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许可证; g、 制造厂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h、 法人授权委托书; i、 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j、售后服务承诺书; k、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等)。 l、所有文件一式二份(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组织谈判:
谈判时间为:2006年12月11日13:30时,谈判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请响应供应商派被授权人准时参加。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姜诚东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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