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民信4号楼工程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建始县民信4号楼工程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民信4号楼工程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发改[2008]1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皓阳市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建始县皓阳市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于2008年10月9至2008年10月15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投标申请人未达到法定人数,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计划投资900万元,建筑面积11300平方米,建设地点为建始县业州镇奎星楼路7好,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10月(),施工总工期360天。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资格预审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8年 10 月 16 日至2008年10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到恩施州综合招投标中心登记,然后持登记表、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施工资质等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件(以上所有资料备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公章)到建始县船儿岛三楼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建始县招标代理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 10 月 23 日上午11 时,地点为建始县船儿岛三楼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建始县招标代理部。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始县皓阳市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
邮 编: 445300
联系人: 石湘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建始县招标代理部
地 址 : 建始县船儿岛三楼
邮 编:445300
联 系 人:崔再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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