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灯塔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已经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辽国土资发〔2017〕46号)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地方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灯塔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依据2015年08月03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2015年06月08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49号)要求制定的部、省不动产登记建设方案及标准,灯塔市国土资源局为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开发及国家级信息平台接入,与不动产审批、交易部门数据实时互通共享,实现本级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服务,特开展灯塔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项目,以满足2017年12月底前实现完成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2.项目名称:灯塔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二期建设
二标段: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二期
三标段:不动产调查修补测及不动产测绘入围(入围四家单位)
4.项目工期:
一标段:2017年11月30日项目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
二标段: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
三标段: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
5.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000元人民币,开标三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乙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须具有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业务范围);完成过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三项(含)以上(需附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须具有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业务范围);完成过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三项(含)以上(需附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0日(每日8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辽宁金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投标企业需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四标段提供);
6)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发售时间及地点
1.文件售价:500元
2.发售时间:2017年9月 18 日—2017年9月22日
3.发售地点:辽宁金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八一街与新华路交叉口西50米),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
招标单位:灯塔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辽阳市灯塔市中兴路458号
联 系 人:张海涛 联系电话: 139*****008
招标代理: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804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30*****766
邮箱地址:lnjj88566@163.com
2017年9月 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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