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高楼乡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相关费招标公告

微山县高楼乡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相关费招标公告

微山县国土资源局微山县高楼乡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相关费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
    名称:微山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微山县东风路
    联系方式:(0537)Tel:****-*******;Fax:****-*******;Email:wsgtcw@126.com
    项目联系人:孙晋廷
    联系电话:135*****966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微山县国土资源局微山县高楼乡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相关费
    项目背景:

微山县高楼乡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488000元
    项目预算:48.8万元,其中:预算资金48.8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G03其他服务1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具备测绘丁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G03其他服务

1、项目勘测

测绘项目区数字化地形图,测绘比例尺应以能够准确反映现状并满足工程设计精度要求为原则,地形图要求能够反映项目区的现状地形、地物和土地利用现状,满足项目设计需要。

2、可行性研究

(1)在基础调查和测绘的基础上,依据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结合项目区水文、土壤情况,开展新增耕地来源分析、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从项目建设背景、立项条件、水土资源状况、新增耕地来源、环境影响、规划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社会、环境评价,分析其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3)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立项申请材料,提供立项申请。

3、规划设计与预算

(1)在批复立项的基础上,补充收集工程造价等信息,通过优化设计,确定规划设计方案和工程布局,明确各类工程建设内容与标准,设计确定各级工程的技术参数和结构尺寸。

(2)根据建设内容,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设计,设计需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

(3)根据工程价款编制项目预算书。

(4)组织规划设计和预算成果专家评审。

二、成果质量要求

编制成果符合应省市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

三、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建设任务所需的现场踏勘、可行性研究、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

四、提交成果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3. 项目现状图;

4. 项目规划图;

5. 项目单体工程设计图册;

6. 项目投资预算书;

7.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项目上报所需的各种附件。

8.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数量;

   (三)服务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G03其他服务


   (四)安全要求(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9日
  六、提修改建议的途径
⒈通过采购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向其提交修改建议;
⒉点击链接提建议:提交采购需求修改建议

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⒈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
   ⒉第二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购人在正式开展采购活动之前,应当将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提交采购建议书时,应当将经公示完善后的采购需求和征求的意见建议一同交付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人:济宁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4日 18时14分36秒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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